众所周知,药品是特殊的商品,药品质量事关民众健康与安全,事关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,在医药生产、医药流通行业还是散、乱、多、小的态势下,整个医药产业链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,生产环节、流通环节、零售环节都有一部分胆大妄为者出现“竞劣”趋势,他们根本谈不上“同质化竞争”,而是敢于“劣质化竞争”。这种竞劣的趋势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,不从根本上认清竞劣态势产生的根源,不系统坚决的治理这种竞劣行为,医药产业升级就会延缓,人民群众的健康就难以根本保证,下面笔者系统分析竞劣现象是如何发生的,如何系统治理这种竞劣行为。
一、 什么是“竞劣”或者“劣质化竞争”?
所谓竞劣,就是一些个人或者企业,为了达成自己的利益,人为在药品和保健品的品质、质量、标准、生产工艺等方面降低标准,生产和销售质量低于国家标准的产品,或者甚至比赛谁敢生产和销售更低质量的产品的经营行为。
二、 劣质化竞争生产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建议
1、 同质化产品批文过多造成竞劣行为及解决之道
同质化批文和生产厂家过多产生的原因。
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,在原来的药品监管体系下,大部分普药产品的生产批文都有几十个到几百个之多。同一个产品都有几十家到几百家企业生产,这是竞劣产生的根本原因。尤其是药厂遍地开花,很多省几乎每个县都有一家药厂,在众多的同质化产品批文存在的条件下,为了苟延残喘生存下去,就会出现竞劣行为。比如你生产一袋板蓝根卖1.2元/袋,我就敢卖1.1元/袋,他会跟进卖1.0元/袋,接着会有人出价0.9元/袋,完全是在竞劣和制造假冒伪劣,甚至,你想要多少钱一袋的板蓝根产品,就有人会给你生产出来。而且检验竟然是“合格的”!
生产环节的竞劣行为改变之道:
提升医药生产厂家的行业集中度是根本的解决之道:对于生产批文和生产厂家过多造成的竞劣行为,改变之道有三条,一是通过市场机制,加快一些小企业的关停并转的速度,让敢于生产劣质化产品的厂家尽快消失,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小厂后,一是生产批文会减少,比如兼并的几家企业都有同一个产品批文时,这些批文就会无效,只能是其中一个批准文号。比如五个厂家都有“强力维C”产品批文,当期合并成一家企业时,也就只能保留生产一个批文强力维C产品。第二是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,是不敢以牺牲质量来竞劣式生产低质量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。
此外,国家应该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,把原料选择标准、投料量、检验标准、工艺过程固定化后,公布给工厂员工,国家对举报弄虚作假实施大额奖励,建议市级药监部门也组成飞行检查团,异地飞行监管。